关于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样板支部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精神》(教思政厅函〔2018〕23号)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工作部署,依据《中共白城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各级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办法》(白师党发〔2018〕100号)要求,结合年度党建整改工作任务,现就我校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样板支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面向全校培育创建2-3个党建工作标杆学院、10-15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在此基础上,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二、基本条件
(一)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参加培育创建的学院党组织,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近三年来(2016年3月1日以来,下同),学院曾连续获得校级重大表彰3项(含)以上(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年度先进单位)。
2.近三年来,学院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总支所在单位全体人员未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出现违纪违法和师德师风等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件、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
(二)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参加培育创建的基层党支部,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应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近两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具有双带头人培养潜质。
2.近两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3.原则上,参评样板支部的基层党支部需在上一年度的新时代e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星活动考核结果中星级靠前。
三、组织实施
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申报认定(2019年4月)
各党总支认真组织申报“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其中各学院党总支均可申报“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由各党总支遴选并审核无误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学校将评选确定校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
请参与申报的党总支、基层党支部按类别分别填写《白城师范学院对标争先建设工作申报书》,并提供支撑材料,于2019年4月19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党委组织部313室,电子版发送至bcsyzzb@126.com。
(二)创建达标(2019年5月—2020年5月)
入选的党总支和党支部应对照有关文件要求,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创建标准以及成果形式同教育部文件要求。
(三)中期评估(2019年10月)
学校党委将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交中期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学校党委将组织进行考核评估。
(四)巩固验收(2020年5月)
各建设单位应于2020年4月底前,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2020年5月,学校党委将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抓实领导责任。实施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各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谋划研究,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保障措施。学校将把“对标争先”建设作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测评检查、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将通过配套专项经费,着力在培育典型、多出成果、力出精品上下功夫。获得校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的单位党总支,学校将给予每个单位1万元的经费支持;获评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学校将给予每个支部3000元的经费支持。
中共白城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4月15日